申万宏源(0680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於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承董事會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680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第13.10B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之《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獨立董事 獨立性情況的專項評估意見》,僅供參閱。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小雯女士、 武常岐先生、陈汉文先生和赵磊先生对照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 求进行了自查,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认》,确认符合有关 独立性要求。结合公司核查情况,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有关独立性自查确认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