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此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为"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根据本制度报经公司 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 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