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601375)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6-03-27 22: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000744078476K[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42,884,700元[11] - 住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邮政编码450018,电话86 - 371 - 6558 5118,传真86 - 371 - 6558 5118[10] 公司经营与股份 - 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多项业务[17]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23] - 可向境内外投资人发行股票,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H股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托管[22][23][24] 公司股份发行与结构 - 成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103,37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当时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00%[24]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2,000.00万股,持股比例40.627%[24] - 2014年4月22日获批向境外投资人公开发行598,1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6月25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4] - 2016年11月25日获批发行7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5] - 现股份总数为4,642,884,700股,内资股股东持有3,447,519,700股,占比74.25%,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195,365,000股,占比25.75%[25][26] 公司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可在减少注册资本等七种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38][39] 公司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7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6] 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1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召开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2] - 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167] 公司专门委员会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186]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186]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选任、考核、薪酬等相关事宜并提建议[18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0] -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合规和风险管理目标、政策等并提意见[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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