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 - 中兴华对峰岹科技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3] - 峰岹科技于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事务所信息 - 中兴华内控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590009号[3] - 批准执业日期为2013年10月25日,执业证书编号为京财会许可〔2013〕0066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