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 - 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丰特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监督。现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责 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爱忠 先生、独立董事彭金超女士、独立董事姚向荣先生、董事钱韦成先生和董事秦万 民先生五人组成,独立董事李爱忠先生任召集人。 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对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方案予以指导,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