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7]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8]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公司本部及多家子公司[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评价内容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资金活动等[10]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涉及资金、采购、销售业务等[12]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分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错报[1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形有六种[16]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接财产损失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16]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发现一般缺陷[17][1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18] - 2024年度披露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整改完成[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