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000756)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菁菁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张菁菁,作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治理不断完 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在任职期间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故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业绩、利润分配、修订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