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603127) - 昭衍新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调整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名调整为十一名,增加一名非独立董事[1]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7] 股东会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时,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 -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发出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 类别股东会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2/3以上股权表决通过方可作出[6] - 拟出席类别股东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达该类别股份总数1/2以上,公司可召开会议;未达则5日内公告再通知后可召开[6]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H股,且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6] 委员会组成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8] - 战略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8]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8]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修订需提交公司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须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