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经验及能力等进行了 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及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观公 正的职业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 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