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920274)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9202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处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并结合独立董 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