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 -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6-03-30 19:24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审计要求 - 注册会计师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审计事项 - 审计中联重科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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