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3007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原则;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效益相适应的原则; (三)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 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薪酬发放与业绩考核挂钩并保持同向 变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履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所有董事均需按本制 度及相关规则进行履职评价,但对于非基于董事身份获得本制度所述薪酬的董事 而言,在其履职评价时无需考虑绩效相关的考核或评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