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 则》等有关规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 定完成本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本行 2025 年度 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行 2025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