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莱茵生物莱茵生物(SZ:002166)2026-03-30 20:5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指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外部董事(指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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