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多项薪酬管理职责[6] 薪酬构成与确定 - 董高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8][9] -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能力、业绩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个会计年度内稳定[9] -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考核指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9] -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公司按需制定激励方案[10]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按实际任职月份折算[10] - 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按规定时间发放[10][11] - 新任职董高人员首年绩效薪酬按实际任职月份折算,任期内离职不发[11]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董事、高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减少、停付未支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追回已支付部分[13] - 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财报时,应重新考核董事、高管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13] 制度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薪酬政策并提出结构调整建议[1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内容与后续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5]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该制度[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