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00216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桂林 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由于募集资 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督导义务至募集资金使用完 毕。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莱茵生物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 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 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