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董事会秘书; (四)总监; (五)财务负责人; (六)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一)总裁; (二)副总裁;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的原则,同时与市场价值 规律相符; 1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 总裁负责组织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及年度绩效考核 方案,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薪酬与公司中长远利益相符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