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3009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管理,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评价其业绩,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管理情况、个 人履职、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相挂钩,与公司激励 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经济 效益为出发点,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