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600029) - 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653 号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航空")《关于 202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 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方航空 2025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