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017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03-30 22: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本信息 - 议事规则于2026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须占大多数[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推选产生[9]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等[6] - 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等并提建议[14] - 根据考核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并提建议,拟定报酬和奖惩事项[14] - 考虑同类型公司薪酬等因素制定公司薪酬制度政策并监督执行[15] -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赔偿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相关文件至少提前三日送交成员及相关人士[1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 会议方式包括现场和通讯会议,一般应采取现场或辅助通讯会议[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规定 -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24] -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6]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17] - 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2]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24]

广发证券(017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