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含总部及7大业务板块二级及以下子分公司,资产和营收占比100%[7] - 纳入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经营管理主要方面且无重大遗漏[8][10] 风险关注 - 重点关注安全环保、合规等风险[9]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按错报金额与年度财务报表总体重要性水平比例划分[1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按缺陷性质和影响程度划分[1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按损失金额与年度财务报表总体重要性水平比例划分[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1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为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等情形[16]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7][18] - 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或制定整改计划[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