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06031) - 海外监管公告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6 - 2028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4]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利润分配方式 - 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配[8] 现金分红条件 - 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0][1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股票分红条件 - 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董事会认为合理[14][15] 规划制定与调整 - 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也需如此[21]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分红回报规划[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