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基本信息 - 生效日期为2026年3月18日,版本为10.0[2] - 2010年9月1日董事会决议成立[5]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大部分成员(包括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法定人数为三名成员且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10]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应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召开不少于四次会议[10] - 每年最少四次与集团首席风险管理总监在无执行董事或管理层在场情况下举行会议[10] - 会议须提前三天(或成员协定的其他期限)发出通知并送交相关文件[14] - 会议事项由过半数票决定[14] - 经大多数成员签署或批准的书面决议案与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14] 职责与工作内容 - 主席应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若不能出席则另一名成员或代表出席[12] - 向董事会提供风险管理意见和建议[18] - 最少每年检讨风险管理架构的足够性及有效性[18] - 最少每年评估管理层绩效表现[18] - 最少每年监察及评估管理层建立集团风险文化的有效性[19] - 每年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风险管理架构、风险偏好声明等[19] - 每季度检讨风险偏好资本充足率评估[19] - 检讨集团合规架构,确保符合法定及监管要求[19] 协作与其他事项 - 主席与审核委员会主席协作,确保获取必要资料[21] - 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公司网站[23] - 不时检讨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建议修改[24] - 与薪酬及领导委员会主席协作确保集团首席风险管理总监委任获支持[25] - 与科技、营运及数据委员会主席协作让董事会掌握新兴风险情况[25] 会议记录管理 - 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秘书保管[25] - 成员或董事合理通知下可查阅会议记录[25] - 记录审议事宜及决定细节[25] - 草稿及定稿需分别送交成员批注及存案[25] 汇报相关 - 向董事会汇报所作决定及建议[25] - 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否则需向董事会汇报[25] 公司风险管理架构 - 成立集团财务风险委员会及集团营运风险委员会,监督集团重大风险[15] - 成立集团风险部门,由集团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主管,协助管理风险[15]
友邦保险(01299) - 董事会风险委员会的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