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继承。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775088415F。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3 | | | 第三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四节 | 股份转让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