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国际发展(00200)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6-04-01 22:58

委员会成立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由董事会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24条成立[2] 人员构成 - 委员会须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集团总法律顾问为无投票权成员[6] 会议要求 - 委员会法定人数为至少两名有投票权的成员[4] - 委员会每年须举行最少一次会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7]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等[10]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名,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0] - 制订及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10] - 检讨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计划及信息披露[11] - 检讨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员工多元化及股东通讯政策[14] 报告机制 - 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负责的所有事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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