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国际发展(00200) -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 成员须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7] - 最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等财务管理专长[7] - 现任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在规定日期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7] 会议安排 - 每年须举行不少于两次会议[5] - 每年最少两次在执行董事避席时与外聘核数师举行会议[10] - 成员至少每年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11] - 每年至少两次与内部核数师举行独立私人会议[13] - 每年至少一次与附属公司审核委员会举行会议[13] 职权与资源 - 获授权查核公司一切账目、账册及记录[9] - 获提供充足资源履行职责[16] 其他事项 - 将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登载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14] - 完整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保存[15]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在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15] - 职权范围于2016年3月31日、2018年6月7日、2020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更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