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寰股份(920260)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中寰股份中寰股份(BJ:920260)2026-04-02 19:33

股权变动 - 罗蓉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取得李瑜持有的中寰股份53,601,400股股份,占总股本51.76%[6][11] - 收购前罗蓉不持股,李瑜持股51.7638%,李青持股2.6461%,张迪持股0.0039%[21][22] - 收购完成后罗蓉直接持有53,601,400股股份,占总股本51.76%[23] 人员信息 - 收购人罗蓉及一致行动人李青、张迪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3][14] - 李瑜与罗蓉系夫妻,李青是其女儿,张迪是李青配偶[15] 未来计划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主营业务、调整资产等重大计划[32][33][34][36][37][38] 收购相关 - 本次收购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导致,无需审批,需办股份过户登记手续[25][26] - 收购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李瑜变更为罗蓉[27][39] - 李瑜持有的中寰股份股权无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8] - 本次收购因继承致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超30%,可免于发出要约[30] 合规承诺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独立性[39] - 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50] - 承诺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53] 过往交易 - 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56] - 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57] - 无对拟更换董监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58] - 无未披露的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59] 其他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60] - 《收购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61][62]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收购主体资格,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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