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泰达股份泰达股份(SZ:000652)2026-04-03 21:16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增 强抗风险能力;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安排、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有利于 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向天津泰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能源")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审慎判断,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泰达能源 51%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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