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就《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兰溪协成磁控 科技有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宏昌电器(无锡)有限公司、金华 宏耘模具有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杭州宏质电机科技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