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002083) - 公司章程(20260407)
孚日股份孚日股份(SZ:002083)2026-04-07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6,639,012元[10]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额1元[19]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62,675,123股[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孙日贵持股份数45207417,占比27.79%[17] - 发起人单秋娟持股份数15177589,占比9.33%[17] - 发起人孙勇持股份数11403526,占比7.01%[17] - 发起人秦丽华持股份数8312699,占比5.11%[17] - 发起人杨宝坤持股份数7840941,占比4.82%[17] - 发起人张武先持股份数7092635,占比4.36%[17] - 6位股东各持股959,783股,占比0.60%,合计持股162,675,123股,占比100%[19] 股份规则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管[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名[6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名[6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候选人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则当选[66] -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4]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2] -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9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7]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5] -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具备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1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6]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3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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