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国境内",仅为本专项核查意见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 所接受委托,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过自身及 其全资子公司增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A 股和 H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截至本专项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中国境内其他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 规定(以下合称"有关法律"),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本次增持的有关事实进行 了调查。本所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 中国石化集团的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本所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中国石化集团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 出的陈述是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