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60108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交易进程 -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4] - 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5] - 2026年1月23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5] - 2026年2月5日,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8] - 2026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8] - 2026年4月8日,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457,665,903股完成登记[11] 现状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新增注册资本验资等[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无资金、资产被非经营性占用及提供担保情形[12] - 自批复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高管未因交易更换,标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1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各方已履行或正在履行协议及承诺,未违规[14] 后续事项 - 需确定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并执行归属约定[16] - 上市公司需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6] - 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协议、承诺事项[16] - 上市公司需就交易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