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06030) - 海外监管公告
制度生效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生效[5] - 本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达最近年度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10]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10] - 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正或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属重大差错[10] - 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外投资等披露金额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错误[12] - 业绩预告盈亏性质、方向错误属重大差异[13] - 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差异超50%属重大差异[13] - 披露区间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属重大差异[13] - 披露“左右”上下浮动20%,实际业绩超出此区间属重大差异[13] 披露要求 - 业绩快报预计与已披露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指标方向性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11]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2] 责任追究 - 对其他年报信息等差异,相关部门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6]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6]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6] - 发生年报披露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惩处责任人并追究经济责任[15]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16]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及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