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辰芯(0327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長春長光辰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七條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為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進行研 究並提出建議。 – 1 – 第一條 為適應長春長光辰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戰 略發展需要,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決 策科學性,提高投資決策的效益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長春長光辰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 司章程》」)等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並 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戰略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長 期發展戰略和重大發展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八條 戰略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章 議事規則 戰略委員會會議在保障委員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不經 召集會議而通過書面決議,但要符合本工作細則規定的預先通 知要求,且決議需經全體委員傳閱。經取得本工作細則規定的通 過決議所需人數的委員簽署後,則該決議於最後簽字委員簽署 之日起生效。 – 2 – 第九條 戰略委員會會議於會議召開前五天通知全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