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核查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保荐人")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通过基本户支付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9,920,15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6.59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66,344.88 元(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