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原则,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4] - 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有规定[5]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年度 ESG 报告[8][9]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及年度股东会召开至少 21 天前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年度 ESG 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在上交所披露[15]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年度 ESG 报告编制涉财务信息采用审核、审计后数据,可聘独立第三方鉴证[19] 临时报告涵盖情况 - 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规定交易、重大事件等[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0][11][13] - 公司给予某实体贷款资产比率超逾 8%且增加数额达 3%或以上需披露[1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2] - 公司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履行[12] 信息披露义务与职责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3]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2] - 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2] - 对证监会或交易所质询,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配合并按规定时间回复[23] - 董事会统一领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25] - 董事、审计与监督委员会、高管在信息披露中各有职责[27][28]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29] -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0] - 控股股东等持股 5%以上股东应及时通知重大信息[3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32]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3] - 公司实行信息传递审核制度,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证券部接待投资者[37]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专人管理[39] 违规处理与办法说明 - 信息披露失职责任人将受行政、经济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40]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规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43] - 公司在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4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45]
紫金矿业(0289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