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6035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贝赛)
健盛集团健盛集团(SH:603558)2026-04-22 15:5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 任职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多项规定[2]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 禁止担任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能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5]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 审查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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