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短期(1 年以内)和长期(超 1 年)投资[2] 投资决策机构及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5] - 投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但不足 50%,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9] - 满足 5 个条件之一,由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10] - 未达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决定[11] 特殊投资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1] - 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2] 审批实施及关联交易 - 符合不同规定的投资项目,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批并实施[14] - 审议关联交易投资项目,关联人应回避表决[14]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需获相应授权批准,选合格受托方并签书面合同[16] 合作合资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18] 投资检查与审计 - 公司每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投资[23] - 公司可在战略调整、项目亏损等情况转让投资[23]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4]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需保密[26] - 审议对外投资项目的相关会议资料等应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 责任承担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等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古麒绒材(001390) -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