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延华智能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总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保护总公司和各 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各分公司、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提高总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 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并依照本制 度及时、有效的做好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 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 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 1 延华智能 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