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球资源(60138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二○二六年四月 1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 行如下职责: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及控制制度; (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三)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