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系统(00771) - 有关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由於無意之書寫錯誤,本公司僅此澄清:載於(i)該通函中文及英文版本第3頁及第19頁,以及 (ii)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中文及英文版本第5頁所述之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以確定有權獲發末期股息及 特別股息的最後時限應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該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中文及英文版本所載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本澄清公告為該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補充文件,應一併閱讀。 承董事會命 自動系統集團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顏偉興 劉雅婷 香港,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自動系統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71) 有關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 澄清公告 茲提述自動系統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之通函(「該通 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 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界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