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存续 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