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603993)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张征轶律师、徐安昌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 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 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