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01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04-29 22:3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 - 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主要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2] 考核流程 - 每年年初确定考核指标和办法[10] - 年度结束后,董事和高管述职并自评[10]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0] 薪酬决策 - 根据评价结果和政策提出高管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0]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方案须遵循相关规定[13] 其他规定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15]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修订[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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