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00753) - 须予披露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2026-04-29 22:42
  • 1 - 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均低於25%,因此,有關交易須遵守(i)香港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 須予披露交易的適用規定;及(ii)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申 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00753 須予披露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 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3月30日之公告和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5月3日之通函,內 容有關(其中包括)現行金融服務協議。 由於現行金融服務協議將於2026年12月31日屆滿,於2026年4月29日,經董事會審議 批准,(1)本公司與中航財務訂立國航金融服務協議;(2)中航財務與中航集團公司訂立 中航集團金融服務協議;及(3)中航財務與國貨航訂立國貨航金融服務協議,據此,中 航財務將繼續向本集團、中航集團和國貨航集團提供金融服務,有效期均自2027年1 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三年。同時,董事會釐定金融服務協議項下有關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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