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联盛化学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 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