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川能动力川能动力(SZ:000155)2026-05-05 15:45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和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四川省 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各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专门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合规管理执行委 员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 (一)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方案,发展战略中 期调整方案,并提出审议意见。 (二)研究公司主业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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