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 - 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智光电气智光电气(SZ:002169)2026-05-06 19:30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智光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826 电子邮箱/E-mail:kdgzlaw@163.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长沙 厦门 郑州 香港 武汉 合肥 重庆 北京市康达(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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