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股份公司A(00019) - 组织章程细则
2026-05-14 20: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40年3月1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1][3][7] - 公司名称为“SWIRE PACIFIC LIMITED太古股份有限公司”[11] - 各初始股份认购人共认购7股股份,公司初始缴足股本为70英镑[100] 股本结构 - 公司股本分为'A'股及'B'股,有权增加股本发行新股[11] 股份相关 - 两人或以上登记为股份持有人视为联权共有人,公司一般不登记多于四人[17] - 股份转让可使用通用格式或经董事批准的其他格式的转让文书[27] 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须以不少于21天的书面通知召开,其他股东大会(延会或重新安排会议除外)须以不少于14天的书面通知召开[34]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一般为三位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并有权表决的股东[37]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人[46] - 董事酬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按董事局同意方式支付,任职时间短按比例分配[103] 股息相关 - 公司可藉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不得超逾董事建议金额[75] - 股息分配及支付按股份在派付股息期间所缴付的款额按比例作出[75] 财务相关 - 董事须安排备存公司收支、财产、资产等相关账簿[87] - 董事局须安排编制报告文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省览[87] 公司清盘 - 公司清盘时,剩余资产按股东已缴股本比例分配,不足时按类似方式承担损失[97] - 清盘人获特别决议及规定认可后,可将公司资产以原物或实物方式分配,或转归受托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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