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01171) - 通函
2026-06-10 18:03

业绩数据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累计397.35亿元[45] - 2023 - 2025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分别为185.91亿、138.91亿和73.99亿元[47] - 物泊科技(不含山东端信)2023 - 2025年净利润(扣非后)分别为6613.62万、7930.13万和12454.69万元[48] - 山东端信2023 - 2025年净利润(扣非后)分别为2057.73万、2568.00万和3682.76万元[48] - 2023 - 2025年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扣非后)分别为2057.73万、3162.76万和9287.37万元[48] - 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后,2023 - 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后)分别为185.70亿、138.59亿和73.06亿元[50] - 2025年度按权益享有物泊科技及山东端信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扣非后)比例分别为1.09%、1.26%[53] - 2025年12月31日按权益享有物泊科技及山东端信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38%[53] 分拆上市 - 建议分拆物泊科技股份并独立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4] - 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分拆物泊科技的申请,联交所未确认是否可进行分拆[22] - 建议分拆须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等多项条件方可作实[24] - 发行的H股股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占物泊科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34][36] -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36] - 物泊科技将转成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40] - 拟申请将境内未上市股份转成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41] - 拟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物泊科技发行新股的保证配额[76]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将在2026年6月26日举行2025年度股东会[4] - 2025年度股东会原通知和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6月2日和6月10日发出[4] - 新代表委任书于2026年6月10日发出[4] - 任何库存股份持有人应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就其持有的库存股份放弃投票[5] - 2025年度股东会将提出9项新增特别决议案,涉及分拆物泊科技上市相关内容[99] - 2025年度股东会将审议分拆物泊科技上市相关11项特别决议案[111][115] - 2026年6月18日至26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确定股东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资格[105] -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及股票须不迟于2026年6月17日下午4时30分前送交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105] - 2025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山东邹城公司总部举行[110] - 以H股形式持有公司股份,2026年6月17日结束办公时载于H股股东名册的人士有权参加2025年度股东会[117] - 有权出席2025年度股东会的H股股东可书面委任代表出席及投票[118] - 2025年度股东会预计为期一天[120] - 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120] - 2025年度股东会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120] 其他 -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在上交所上市[12] - 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在联交所上市[12] - 截至2026年6月7日,公司直接持有物泊科技45%的股份[14] -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4] - A股持有人需将新代表委任书交回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949号[4]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28] - 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31] - 发行价格由物泊科技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32]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6] - 2025年公司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56] - 公司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不持有物泊科技股权,不存在持股超分拆上市前总股本10%的情况[58] - 2024年10月公司现金增资收购物泊科技45.00%股权及6.32%表决权受托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62] - 物泊科技现任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间接持股不超5%,不超分拆上市前总股本30%[63] - 分拆后公司与物泊科技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67] - 分拆后公司与物泊科技关联交易情况不变,公司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68] - 分拆后公司与物泊科技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相互独立,不存在其他独立性严重缺陷[70][71] - 分拆后公司仍将保持对物泊科技的控制权,实现业务聚焦[73] - 分拆完成后公司能保持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77][78][79] - 物泊科技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具备规范运作能力[81] - 分拆目的之一是响应国家战略,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84] - 分拆可助推物泊科技战略转型,培育核心竞争力[85] - 分拆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87] - 分拆物泊科技上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物流行业发展趋势,具商业合理性[88] - 分拆上市是解决物泊科技资金需求、突破发展瓶颈的必要途径[89] - 分拆上市可实现物流业务资源集中配置,解决不同业务板块估值差异导致的价值低估问题[91] - 公司及物泊科技已完成相关条件核查,分拆方案符合监管规定,物泊科技具备独立经营能力[92] - 本次分拆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93] -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分拆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24个月[95][97] - 山东能源控制或有权行使43.95亿股A股及9.09亿股H股投票权,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2.84%[102] - 公司董事苏力先生和黄霄龙先生分别持有10万股H股[102] - 持有公司H股的董事及主要股东须就分拆物泊科技上市向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放弃投票[102] - 董事建议所有股东投票赞成2025年度股东会上提呈的决议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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